修正「應施檢驗輪胎商品檢驗作業規定」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6-05-11
進出口類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標檢政字第11530004090號
主旨:修正「應施檢驗輪胎商品檢驗作業規定」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Image by
Piotr Zajda
from
Pixabay
公告
請評價:
【瀏覽數 51
0
0】
*問題說明:
*姓:
*名:
*任職公司:
*聯絡電話:
(區域碼)
02
03
037
04
049
05
06
07
08
089
0823
0826
0836
0827
分機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1:
電子郵件2:
*驗證碼:
(換另一張圖)
※為避免貴單位的信件主機安裝過濾功能,致使您無法接收到本公司所發送之相關訊息,在此建議您於「電子郵件2」多填寫另一組私人E-mail信箱(ex:Yahoo或Hotmail)。
開原報關股份有限公司‧開元報關行 KAI YUAN CUSTOMS BROKER CO.,LTD.
40354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3、4樓
電話:(04)2326-2000│滿意專線:0800-235588│客服信箱 :service@kyc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