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4月28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進口日),針對中國「其他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之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2026-05-11 進口類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FDA北字第1152002157號

主旨:自115年4月28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進口日),針對中國「1211.90.92.29.0其他香料用乾燥植物及植物之一部分(包括種子及果實),不論是否已切割壓碎或製粉」產品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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