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法看到完整訊息,請點選此處查看    開原報關快訊2009-03-11    
高雄關稅局簡化「本公司與分公司及本公司申設2家以上工廠報運兩批以上貨物售予國外同一買受人」之出口通關程序
為因應業者通關之需求,高雄關稅局自98年2月17日起簡化出口貨物通關程序。凡本公司與分公司及本公司申設2家以上工廠報運兩批以上貨物售予國外同一買受人,如已個別申報出口報單,得將貨物先行併裝入櫃以整裝貨櫃方式辦理通關。
高雄關稅局表示,簡化該出口通關程序後,設有分公司及2家以上工廠之業者,可先行將兩批以上之出口貨物併裝入櫃,不需分批進倉待放行後再合併裝櫃,除可節省業者成本及通關時間外,又可避免貨物因裝卸或運送而遭受損害。
訊息來源 
高雄關稅局

展覽品進出口通關,應填具申請書及物品清表
台北關稅局表示,近期有部分報關業者因不熟稔展覽品之進出口通關作業及相關法規規定,致影響展覽物品之進出口通關,經該局承辦人員協助後,方完成貨物提領順利展出。因此,該局呼籲辦理展覽品通關之納稅義務人應事先瞭解相關法規並預先申報,以加速貨物通關。同時,業者可利用免稅規定,配合時尚流行趨勢,免稅進口展示貨物,以降低成本,爭取商機。
依據關稅法第52條規定,進口供展覽之物品於進口之翌日起6個月內或於財政部核定之日期前原貨復運出口者,免徵關稅;另據關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規定,展覽物品係指為舉辦展覽會供公開展示用之物品,且經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經海關審核相符者。海關為辦理展覽物品進出口通關,已訂頒「展覽物品進出口通關作業要點」,明定業者辦理展覽物品進口時,應依該作業要點所附格式,填具「展覽物品進口申請書」及「進口展覽物品清單」,於進口前或進口時向進口地海關申請,經核准者方能以納稅辦法代碼「73」繳押進口,並於限期內原貨退運出口後,申請退還押金,達到免稅目的。又依據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15條規定,運往國外之展覽物品擬原貨復運進口者,於出口報關時,應在出口報單上詳列品名、牌名、規格及數量等,並聲明在規定期限內仍將原貨復運進口。
訊息來源 
台北關稅局
延伸資訊  
展覽物品進口貨物申請書
進口展覽物品清單

台中關稅局查獲64公噸事業廢棄物企圖闖關出口
日前台中關稅局機動隊審核過濾出口貨物時,發現有一批擬輸往中國,共3只20呎出口貨櫃,申報貨名為鋅土,認有查證必要,即前往貨櫃存放地點中國貨櫃集散站開櫃檢視,實際到貨全部為黑色污土狀,疑屬事業廢棄物,經通報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會同貨物輸出人委託之報關業者及該大隊取樣鑑定結果,係屬管制輸出口的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及「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須由相關業者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許可文件,始得辦理報關、輸出。本案出口人涉及虛報貨名,企圖闖關出口事業廢棄物,已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台中關稅局將依章處罰。
台中關稅局表示,事業廢棄物可能具有毒性、危險性,應依「廢棄物清理法」有關規定處理,任意棄置則將危害環境生態,不依規定出口,一經進口國公佈來源,更有損國家形象,該局並呼籲廠商輸出、入事業廢棄物,應先取得主管機關核可文件後再辦理,勿心存僥倖,以免違規遭受處分,害人害己,請大家共同來保護環境,珍惜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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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關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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