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5月8日至114年6月7日止(進口日 ),針對中國輸入貨品分類號列「0706.90.00.10.6蘿蔔,生鮮或冷藏」,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自114年5月6日至114年6月5日止(進口日 ),針對印度輸入「2008.11.92.00.4其他方式調製或保藏去殼花生,不論是否加糖或含其他甜味料或酒者」,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修正「應施檢驗一般家用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自114年4月29日至114年5月28日止(進口日),針對美國輸入「0307.11.90.90.9其他活、生鮮或冷藏牡蠣(蠔、蚵)」採加強抽批查驗且不調降其查驗方式。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86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本部國際貿易署委託鋼鐵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產證向海關報運出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