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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並開放廠商申請價格具結;另終止對自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及芬蘭產製進口塗佈紙之反傾銷調查並結案 |
財政部表示,財政部及經濟部分別完成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產品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之傾銷及對國內產業損害之調查,並評估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財政部業於本(101)年12月5日召開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決議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並於12月13日公告自即日起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至106年12月12日止,為期5年,除東莞興昂鞋業有限公司免徵反傾銷稅外,中國大陸其他廠商仍依43.46%稅率課徵,另繼續實施價格具結措施,且開放廠商申請價格具結。 財政部又表示,中國大陸出口商如擬提出價格具結,請於102年1月13日前(1個月內)檢具相關資料向該部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另為真實反映5年來市場環境變化,前經該部96年7月12日核定之中國大陸價格具結廠商,仍准暫依原價格具結措施辦理,惟須於上述期限內重新提出具結價格申請。 財政部另表示,臺灣區造紙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 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及芬蘭產製進口塗佈紙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嗣申請人於本年10月29日申請撤回反傾銷調查案,經提報前開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決議同意撤回並終止調查,財政部業於本年12月11日公告結案。 新聞稿連絡人:連玉萍 聯絡電話:2322-8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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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辦理貨物標售 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將於本(101)年12月24日辦理本年度第7次私貨及逾期貨物標售,標售對象不限廠商或個人,均可參與投標。 本次標售貨物有:花崗岩型材、TIRE(USED)、大理石拋光磚、SLOTTING MACHINE、CASTABLE(可鑄性火泥)、白米、皮件保養品、POLISHED PORCELAIN TILES未上釉、CERAMIC TILES上釉、花崗岩、螺釘、POLO FOR MEN POLYESTER KNIT、ORNAMENT、CNC MACHINE PARTS PULLEY、各式螺絲、防霉片、內窺鏡架套件、WHITE FIBER GLASS ROLLS、電磁開關、UMBRELLA PANEL、食品添加物(碳酸鈣)、南瓜子、SOCKS等。
相關資訊可至該局網站(http:// taichung.customs.gov.tw)點選首頁之「標售公告」項目頁籤,自行下載標售須知、貨物組別清表、押標金額表等資料。
有意參與標購者可於101年12月19、20、21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至該局申請看貨;並備妥押標金額之支票,至該局3樓業務二組緝案處理課繳交押標金後領取投標單,再以限時掛號郵寄,於開標當日(11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時30分前寄達該局(地址:臺中市梧棲區中棲路3段2號 聯絡電話: 04-26565101分機348)。
本案聯絡人:張憲鐸 聯絡電話: 04-26565101 分機348 臺中關稅局總務室聯絡人: 王昭銘 聯絡電話:04-26565101分機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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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未申報者將處罰鍰並沒入 |
臺中關稅局表示,對於入境旅客攜帶超過免稅數量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1條)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的成年旅客為限),依新修正菸酒管理法第46條第4項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除由海關沒入該超量菸酒外,並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以罰鍰,其罰鍰計算基準為捲菸每條處新臺幣5百元罰鍰、菸絲每磅處3千元罰鍰、雪茄每25支處4千元罰鍰、酒每公升處2千元罰鍰。 根據臺中關稅局統計,今年1至11月查扣旅客攜帶超量香菸已達230條,該局再次呼籲新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若攜帶超過「免稅 數量」菸酒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由紅線檯通關完稅放行。對以上規定或其他通關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4-26155098或04-26155022。
本案聯絡人:胡蒨忻 聯絡電話: 04-26155098 臺中關稅局總務室聯絡人: 王昭銘 聯絡電話:04-26565101分機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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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進口異常商品 聯合稽核大隊持續加強查緝 |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自99年5月5日成立以來,持續查緝標示異常商品,已執行845次聯合稽核,查獲產地標示不實或不符規定之服飾、寢具、毛巾、襪類、鞋類及袋包箱等商品計222,903件(附表1),均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之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停止陳列、販賣,拒不遵行者,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聯合稽核查獲之標示異常商品,經濟部督導各縣(市)政府辦理複查計查處192,882件,已下架者計107,212件,已改正者計80,502件,限期改正中計5,168件。另就涉及刑法第255條商品原產地虛偽標記罪案件,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累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刑法第255條商品原產地或品質虛偽標記罪案件執行成效:被告319人,傳喚288人,搜索39次,羈押7人,起訴32件,緩起訴54件,判決有罪7件,處以有期徒刑3至6個月不等。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除執行標示異常商品之聯合稽核外,並針對傳統產業商品進行購樣檢驗計696件(附表2),檢驗結果有72件有害物質或重要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均已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暨38條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 經濟部表示,「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未來仍將持續蒐集情資,加強查核商品標示異常情形,並與檢調單位密切合作,從進口商、製造商等源頭查緝,遏止產地標示不實的行為,防制產地標示不實之商品進入市場販售,以保障國內消費者及合法經營業者權益。經濟部特別呼籲業者,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勿虛偽標記而觸犯刑法。消費者如發現市 售商品涉及產地標示不實情形時,可向聯合稽查大隊檢舉專線0800-029-123電話檢舉。
標準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五組組長王石城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7 行動電話:0975-068782 電子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2946&mp=1
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電話:02-2343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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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修訂玩具國家標準,確保兒童安全使用玩具 |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希望,為了讓兒童健康安全的成長,經濟部制定一系列兒童用品及玩具安全國家標準,包括CNS 15503「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及CNS 4797「玩具安全」等系列標準,並於本(101)年12月修訂完成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新修訂標準新增1.甲醯胺之殘留量不得超過2 ppm,2.含液態物兒童玩具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等4種病原菌,3.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之規定由6種新增為8種,其總和不得超過0.1%等,4.含磁性物質時,應加註警語(若吞入時易累積於腸道,甚至穿透腸壁,而造成嚴重傷害,應立即就醫),為兒童的安全及健康把關。 家中有幼兒的家長,常會購買發泡塑膠拼圖地板,內有 可愛數字或卡通圖案,吸引小朋友玩耍,由於發泡塑膠含有甲醯胺(formamide),甲醯胺是無色透明的可溶性有毒物質,略帶阿摩尼亞的氣味,一旦吞入、吸入或接觸皮膚,會產生危害,並對皮膚、眼睛及呼吸道產生刺激,它還會影響中樞神經及生殖系統,因此為保障兒童之健康,標準檢驗局修訂玩具標準,新增規定兒童玩具製品中甲醯胺之殘留量,不得超過2 ppm,避免兒童受毒化物之危害。 而深受小朋友喜愛的泡泡水玩具、濕性黏土玩具、彩繪顏料等,因含較高之水活性,易滋生細菌,若玩耍時接近嘴巴吹泡泡,或是泡泡不小心跑到眼睛裡,且使用完沒有立刻洗手,若泡泡水遭到污染,則會使幼童出現眼睛發紅、喉嚨紅腫、發高燒等症狀。因此,新標準增訂含液態物之兒童玩具,其生菌數須在3,000 CFU/g以下,且不得檢出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沙門氏桿菌(Salmonella)或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等病原菌。標檢局也呼籲家長讓幼童玩泡泡水時,不要對著眼睛吹,使用完要立刻洗手,以保障幼童之健康。 一般塑膠玩具於製程當中,若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之塑化劑,則會危害兒童之健康,塑化劑屬環境荷爾蒙,若長期暴露過量,不但會干擾內分泌,還可能使男童容易出現女性化行為傾向,女童亦會出現性早熟症狀,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之機率。因此,新修訂之標準規定,塑膠玩具應依CNS 15138-1塑膠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試驗法-第1部:氣相層析質譜法之方法進行測試。新標準中亦規定玩具及嬰幼兒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包括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 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 %(質量比),由原來6種塑化劑新增為8種塑化劑管制,為兒童的安全及健康把關。 標檢局也蒐集國外通報之危險商品資訊,發現美國地區自2009年迄今,已發生超過數十起兒童或青少年誤吞食強力磁鐵球或磁鐵玩具死亡或傷害事件,因孩童吞食磁鐵後,因強大磁力的相互吸引,會造成胃或腸道穿孔,血液中毒,甚至死亡的憾事發生。因此,本次修訂之玩具標準,要求加註警語,提醒家長讓孩童玩磁鐵玩具時,應注意若吞入時易累積於腸道,甚至穿透腸壁,而造成嚴重傷害,且應立即就醫,以保障兒童之安全。 標準檢驗局陳介山局長表示,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健康及安全,因此標準檢驗局參考ISO 8124及歐洲EN 71 玩具安全標準(Safety of toys),於本(101)年12月修訂公布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對相關產品除了規定重金屬、塑化劑、游離甲醛等應符合標準外,更規定不得有銳角及銳邊等物理性規定,提升玩具安全及品質,確保兒童使用玩具之安全,讓兒童有一個快樂、安全和健康的童年。 相關標準資料已置於「國家標準檢索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閱覽,共同為兒童玩具把關。
標準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一組組長陳秀女 辦公室電話:02-33435100 行動電話:0975-068737 電子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2946&mp=1
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電話:02-2343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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