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線上作業上線
公告自115年7月24日起原產地為外國之463項鋼鐵產品輸往歐盟,出口人應檢附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之加工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
公告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對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辦理配額管理及簽發放行前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並自115年7月21日實施。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輸往歐盟之鋼鐵貨品應先經本部核准,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24日生效。
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463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取得本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以我國為原產地之第1期原產地證明書向海關報運出口。